首 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知识 >>

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1892


2005年7月20日,盛某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李某与张某都是盛某达公司的发起人,各出资1800万元、1700万元,占盛某达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8%、17%。2005年10月22日,张某作为甲方、李某作为乙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律师:如果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发起人转让股份是违反《公司法》第142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案中的股份转让协议究竟是否有效,我们继续往下分析。)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协议签订

• 上一篇:公司负责人因公司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被拘留,遂后还清全部欠款

• 下一篇:处理涉不良金融债权转让案件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