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9009
案 例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09年5月1日止,首批向 社会公开募集资金5000万元后,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在 按期募足资金后,拖延至2009年6月5日仍未发出召开公司 创立大会的通知。股东要求发起人按所认购的股金加算">银行利息予以返还。但发起人认为,公司按期募足了股份,目前 正在积极
• 上一篇: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产生
• 下一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对公司影响? 南京公司律师,南京企业改制律师,南京企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