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分析】非机动车酒驾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别:交通知识 | 阅读次数:2785
南京律师典峰看到这则新闻:天下着大雨。孙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了一家店吃早饭。加上湿冷的天气,孙某要了半斤白酒,吃着面。喝得上头的孙某,等不及雨停就开着电动自行车上路了。当行至一老年活动中心门口时,孙某隐约看到一老人从门口过来,孙某下意识踩刹车想避开老人,但当他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孙某因避让不及,还是撞到了老人,老人当场倒地。事后,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对孙某进行了鉴定,孙某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孙某的这个酒精浓度已接近醉酒标准的5倍。 本案中,
• 上一篇:仅凭借条,能否证明借贷任系存在?
• 下一篇:律师分析保险金额是赔偿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