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知识 >>

车上责任险的免赔事由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类别:交通知识 | 阅读次数:2235

【案 情】

     汕头市某出租车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将一辆营运出租车 向汕头市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5座 位,每位3万元。2003年5月28日,公司司机罗某驾驶该车载着2名乘客正在 路上行走,到一偏僻无人路段后,2名乘客突然凶相毕露,拔刀抢 劫。罗某在反抗中被歹徒刺中右上腹和大腿内侧,车辆失控撞到 路边大树,导致左腿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歹徒趁机逃走。案发 后


• 上一篇:驾照未到手,出险遭拒赔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下一篇:临时牌照也是牌照,因此拒赔于法无据 南京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理赔,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