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知识 >> 产权知识 >>

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例

类别:产权知识 | 阅读次数:3395

基本案情:  

20XX年X月,李女士在A市某楼盘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因该房屋附近政府规划建设钢铁厂,对房屋周围的环境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李女士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并表示可以自行承担合理数额的违约金。
  开发商以李女士购买该房屋时系与他人共同出资、存在经济纠纷为由,始终拖延不予办理退房手续。
  接受李女士的委托后,律师对该房屋的购买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与开发商进行了数次交涉,指出:该房屋的所有购买手续均为李女士亲自办理,所有签字均为李女士亲笔签名

• 上一篇: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下一篇:买房五年后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仍要担责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