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十万元,被判处缓刑
类别:关联知识 | 阅读次数:2781
贺某系来津打工者,后入伙一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在一次业务中,受害人张某拿着假房本来公司借贷被发现,于是贺某等被公司领导指使,以张某诈骗为由殴打和恐吓,向其索要了十万元。后检察院以贺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起诉。
一. 如何区分典当行为中的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
如何区分典当行为中的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 随着典当行业的迅速发展,典当业务中遇到的民事欺诈行为和刑事诈骗犯罪也愈来愈多,如有的故意隐瞒出售房屋中存在的代经租现象,有的伪造所有权人的死亡证骗取继承,有的找人冒名顶替权利人办理抵押手续,有的伪造房
• 上一篇: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要求支付全部到期租金—郑州融资租赁案例
• 下一篇:瞒妻将房产抵押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