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知识 >>

劳动者“兼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类别:劳动知识 | 阅读次数:2699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 上一篇: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后提出异议怎么办?

• 下一篇: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