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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必须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吗?

类别:劳动知识 | 阅读次数:2655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取决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如果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且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员工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


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提前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员工不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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