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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当李先生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他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他就有权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第三次续签时通常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并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与劳动者积极协商续签事宜。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主张赔偿金和双倍工资等。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合理提出诉求,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用人单位则应当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行,确保用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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