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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赔偿款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11/16 9:16:42 | 阅读次数:306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上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因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 下一条:员工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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