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5/26 13:42:16 | 阅读次数:743
(1)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3)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职工培训费用、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丧葬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4)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 上一条: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 下一条:哪些企业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