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5/29 16:50:26 | 阅读次数:843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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