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9 10:02:02 | 阅读次数:579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会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后果:(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般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二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对于赔偿金的计算日期及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并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给予了补充规定,该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上一条:用人单位能否与“三期”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