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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9 10:04:25 | 阅读次数:66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 上一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履行什么义务?

• 下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应当按什么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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