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18 7:14:35 | 阅读次数:649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虽然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终止条件,但基于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生效施行以后,《劳动法》的上述规定自动失效。
• 上一条: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 下一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单位解除合同给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