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22 9:45:54 | 阅读次数:49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上一条: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诉讼
• 下一条:哪些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