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

北京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阅读次数:1208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是指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任命的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从事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专职劳动

• 上一篇: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

• 下一篇: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