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知识 >> 离婚知识 >>

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

类别:离婚知识 | 阅读次数:3442

【案情简介】
吉某与孔某于08年经人介绍认识,于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后一段时间双方感情尚可,但没过多久,原告发现被告性格暴躁,被告还经常打骂原告,在家庭暴力之下,原告多次报警让警方介入,被告孔某虽然承诺不再打人,但时间一长,其本性不改,心情不好就对原告拳脚相加。且被告不照顾子女、也不支付抚养费,原告便提出离婚,被告不但不接受,还是对原告打骂,随后原告带女儿回娘家居住,已经长期分居。
原告咨询律师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以摆脱不幸的婚姻,经过一审代理,律师通过精心准备,

• 上一篇: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吗

• 下一篇:夫妻离婚债务共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