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5/29 16:41:01 | 阅读次数:770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视为“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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