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4 12:26:14 | 阅读次数:757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本法第 40 条、41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 39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上一条: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下一条: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